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二届书法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弘扬中国书法传统艺术,推进我市书法教育“百千万工程”,加快提高我市中小学书法教师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书法教师第二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中小学校专兼职从事书法(写字)教育教学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篆刻技法;书法理论;书法创作。共计500课时,以集中面授(250课时)和函授(250课时)相结合进行教学,学制一年。
2009年7月中旬--8月中旬面授;2009年9月--2009年12月函授批改作业;2010年2月--6月分组导师制面授培训。
三、有关费用
1.培训费、教材、代办费按实核算。局直属学校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各辖市(区)农村学校(辖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参加培训的教师由市教育局承担一半培训费。辖市区中小学农村学校暂收1000元/人,非农村学校暂收2000元/人,最终收费金额按物价部门批准后核算,多退少不补。
2.代办费:600元/人(包括书法教材,正草篆隶字帖和书法学习用品等)
四、报名要求
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各1名,金坛市、溧阳市各10名,武进区20名,新北区8名,天宁区、钟楼区各7名,戚区2名。
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各辖市(区)以辖市(区)为单位组织报名。请各辖市(区)、各校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6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czz8800887@czinfo.net。
五、报到时间:2009年7月14日上午8:00——9:00,地点:常州市清潭中学南校区,联系电话:13813552952,联系人:张军佳。
六、其它事项
考试合格将由常州市教育局颁发书法教师培训班结业证书和书法教师上岗证,常州市书法家协会负责批准加入常州市书协。
为弘扬中国书法传统艺术,推进我市书法教育“百千万工程”,加快提高我市中小学书法教师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书法教师第二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中小学校专兼职从事书法(写字)教育教学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篆刻技法;书法理论;书法创作。共计500课时,以集中面授(250课时)和函授(250课时)相结合进行教学,学制一年。
2009年7月中旬--8月中旬面授;2009年9月--2009年12月函授批改作业;2010年2月--6月分组导师制面授培训。
三、有关费用
1.培训费、教材、代办费按实核算。局直属学校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各辖市(区)农村学校(辖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参加培训的教师由市教育局承担一半培训费。辖市区中小学农村学校暂收1000元/人,非农村学校暂收2000元/人,最终收费金额按物价部门批准后核算,多退少不补。
2.代办费:600元/人(包括书法教材,正草篆隶字帖和书法学习用品等)
四、报名要求
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各1名,金坛市、溧阳市各10名,武进区20名,新北区8名,天宁区、钟楼区各7名,戚区2名。
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各辖市(区)以辖市(区)为单位组织报名。请各辖市(区)、各校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6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czz8800887@czinfo.net。
五、报到时间:2009年7月14日上午8:00——9:00,地点:常州市清潭中学南校区,联系电话:13813552952,联系人:张军佳。
六、其它事项
考试合格将由常州市教育局颁发书法教师培训班结业证书和书法教师上岗证,常州市书法家协会负责批准加入常州市书协。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