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右江日报》2014年1月22日刊发作家、深圳市人民政府督学黄兴林对李汉宁《中小学书法教学法》的评论
实用兼顾审美,方法大于理论
——读李汉宁《中小学书法教学法》
黄兴林
(作者黄兴林,作家,曾任大学中文系主任、小学校长,现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兼职督学)
凝聚了汉宁多年书法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的《中小学书法教学法》最近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该书被媒体和业内誉为“我国基础教育史上第一本书法教学法专著,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小学书法教育在教学法领域研究的空白”。
窃以为,教学法一类的专著,实用是第一要素。因此,《中小学书法教学法》除了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文化传递、文化生成以及智育、德育、美育的“立人”功能之外,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实用”。
全书37万余字,共14章,内含808张包括笔画、字例、作品及实物图片。除了上篇《中小学书法教学法概论》共7章不到100页的篇幅理论性稍强外,下篇《中小学书法教学教案纲要》共7章200多页的篇幅,主要都是从书法教学“教什么”、“如何教”的角度,为广大书法教育工作者提供方法论的指导。
以第9章《毛笔楷书笔画教案》为例,从第1课《毛笔书法常识》开始一直往后的18课,直接为读者提供“横、竖、撇、捺、折、提、竖提、钩、点”等50余种笔画的毛笔书法教学的教案。有一定书法基础但没有书法教学经验的老师,在书法教学的起步阶段,直接“依葫芦画瓢”,就可以授课。
在当下,专业书法教学师资准备不足,很多非专业教师承担书法教学任务的现象司空见惯,如何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中小学书法教学法》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为中小学书法课堂教学质量“保驾护航”的作用。
众所周知,书法不仅仅具有工具性的特点,它作为艺术的一个门类,其审美的功能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中小学书法教学法》在为我们提供丰富、充实、具体的方法指导的同时,没有忘记“书法之美”。
汉宁除了在全书的不同章节不同环节中适时渗透“书法之美”外,还在第11章《楷书总体结构教案》中,专门用18课全面阐述“结构之美”和指导如何表现“结构之美”。例如第2、3、3课在讲“结构美的总特征——匀”时,从“面积感的匀”、“力量感的匀”、“方圆的匀”、“方向的匀”、“角度的匀”、“空白的匀”等六个方面来阐述和指导如何达到和表现楷书结构美的总特征。这些教案,具体细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而对学生的书法审美教育也就自然融会贯通于其中。
实用兼顾审美,实用不忘审美。这是《中小学书法教学法》很突出的一个特点。
窃以为,作为教学法专著,方法必须大于理论。我们发现不少教学法专著则相反——理论大于方法。这种情况往往出自理论专家,这些专家们,躲在“象牙塔”之中,对某一学科领域的理论有深入透彻的研究,但对于“教学法”之类的方法却疏于实践和探究,因此往往只能闭门造车,以理论代替实践,编造“教学法”。云里雾里,大而无当,大而无用,不知所云,让人看了无从下手。
而李汉宁恰恰相反,作为书法副教授,他有深厚的书法理论功底,更有书法教学的丰富实践和经验,先后执教于大学、中学、小学的书法教学课堂20多年,深谙中小学书法课堂教学之道,深知学生需要什么样的书法课堂,深知教师应该怎么教,教什么学生才会有收获。《中小学书法教学法》这本专著就是基于这样的深刻体会和认识而付梓。因此,方法大于理论,是这本专著的必然特点。它与“实用”“血肉相连”。所以,它是富有生命力的。
当然,对于《中小学书法教学法》而言,方法大于理论,既是优点,也含有不足。“方法”大得可以,但“理论”却略显单薄。如果让“理论”丰满一些,那会使得该专著的学术含量更高。譬如,如何在书法课堂教学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原理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如何在书法教育中的渗透美学原理和创新思维等等,而且方法和理论结合得好,往往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知汉宁以为然否?
其实,不管如何,作为中小学书法教学领域开拓性的专著,汉宁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他为本书付出的智慧和辛劳,或许旁人无法理解。评论者往往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吹毛求疵容易,身体力行才难。汉宁能够做到身体力行,我们应该佩服他。
(附:《中小学书法教学法》作者李汉宁, 集书法家、学者、名师于一身,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公开发表过书论30多篇,出版过两部专著;创建了全国首家“中小学书法教育”网;其大学、中小学书法教育成果曾先后两次获得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教育奖提名奖。曾执教于广西百色学院,现为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书法教师。)
本文作者黄兴林(左帅哥)与李汉宁2012年游黄帝陵
本文作者黄兴林(右帅哥)与李汉宁2012年参观延安革命纪念馆